學界籃球總決賽用錯籃球
阿恆
幾天前舉行了學界男子籃球精英盃總決賽,由英華對聖約瑟,賽後爆出該場賽事使用了不合規格的 6 號籃球,重量和大小都比正式的 7 號籃球輕和小。比賽期間有隊員曾向球證反映,但不獲理會。賽後落敗的英華向學界體育聯會投訴,聯會就這件事件道歉,並承諾檢討以免日後再次犯錯。英華當然不收貨,要求重賽。我作為旁觀者及籃球愛好者,完全支持英華的訴求。
6 號籃球應該只會用於女子賽事,標準男子賽事一定用 7 號籃球,這是籃球的常識,兩者的重量相差達到百份之十至二十,直徑相差達到 5-7 毫米,任何有經驗球員一上手便知道差別很大。
我在網上重看了該場賽事,加上網絡上的報導,有以下的感想:
英華的球員到了第二節才第一次向球證反映所有的籃球有問題,籃球每 10 分鐘一節,換句話說雙方球員一直忽略或沒有注意到所有的籃球不合規格,我感到有點匪夷所思。正如我剛才說的,有經驗的籃球員肯定一上手便察覺籃球的大小和重量不正常,為何他們仍會繼續作賽?有可能球員們都只是中學生,對大會和球證的權威深信不疑,寧可相信是自己因為緊張或種種原因而判斷錯了。直至第一節完結有機會跟其他同學和教練溝通後,才膽敢在第二節向球證提出。
儘管英華的球員在賽事中多次向球證提出質疑,但球證一概不予理會,據報道,球證曾經說「今天係用呢粒波,無得換。」曾經有球員拿另一個籃球與比賽用的籃球向球證示範,仍然不獲受理。我實在無法明白天下間竟然有如此混帳的球證,一場籃球比賽用了不合規格的籃球,是何等根本性的錯誤,球證竟然無視這個錯誤,並且堅持繼續比賽。老實說,這已經不是籃球比賽了,男子籃球比賽就應該用 7 號籃球,不是用這個規格的籃球,這場就不算是籃球比賽,道理就是這麼簡單。這樣的球證空有籃球的知識(假設他真的有),卻沒有體育道德和精神。
球員們在現場投訴無效後,仍然繼續比賽,我敬佩他們體育精神,完全做到所謂的「先服從,後上訴」的軍旅格言。
賽後學界體育聯會的反應是道歉和承諾檢討,對該場「不是籃球」的比賽成績全盤接受,從他們更新了網站上的成績通告,可見他們已經正式承認了該場比賽的成績。這一點我感到十分驚訝,因為該聯會既然承認發生了錯誤,加上有參賽學校作出投訴,投訴的結果有可能改寫成績,仍然堅持把成績當作正式結果公佈,令我感覺他們的道歉是虛偽的,潛台詞是「老子我搞錯了又如何?我說結果是甚麼便是甚麼」。
事件仍未結束,三天前英華籃球隊表示已經去信學界體育聯會,要求重賽,我認為這是合理要求,且看聯會那邊怎樣回應,會否像當天的球證般,來個闊佬懶理?